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根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如实记录报告、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等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重点整治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任职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经营活动等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对罪犯立功或重大立功等考核材料、病情鉴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接受请客送礼,甚至受贿、索贿、为罪犯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重点整治人为拖延立案、控制立案、拖延办案、违法宣告无罪或降格处理等问题。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重点整治离职人员违反从业限制性规定从业、充当司法掮客谋取利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
六、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重点整治未尽审查责任,未及时甄别和发现虚假诉讼,造成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问题。
七、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诉讼费应退不退、久拖不退,应追缴不追缴、不及时追缴,导致诉讼费漏收流失等问题。
八、审判执行案件中不均衡结案的问题
重点整治审判执行过程中前松后紧,拖沓、迟延办案,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
九、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利用审判执行权谋取私利、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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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件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顽瘴痼疾整治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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