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活动指引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1760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韶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近期我院诉讼相关活动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建议优先通过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一)近期需向我院办理立案、阅卷、提交材料、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的,可通过网上搜索“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gdcourts.gov.cn/)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的方式办理网上立案、网上阅卷、在线提交材料、网上庭审等事项,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二)受疫情影响,近期原则上不安排旁听庭审活动,如有旁听需求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旁听案件庭审。

(三)粤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及行程码显示带“*”号的人员,已安排线下开庭的,请至少在开庭前3个工作日预先告知案件经办人员,以便调整庭审方式或庭审时间。

(四)如需进行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五)有申诉信访需求的群众,建议尽量通过信访咨询电话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751-8468261);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反映诉求,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信访科,邮编:512028。

二、确需现场办理有关业务的,请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一)来院办理业务前,请提前关注韶关市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二)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请配合大门安保检查、体温检测和人员登记,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办理完毕相关业务离院后,请配合我院工作人员进行14天疫情信息跟踪。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和健康安全。以上工作安排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疫情防控举措如有最新调整,本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布,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