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乐昌监狱罪犯吴泽伟减刑案件立案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28 浏览次数:86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假释、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2)粤02刑更监7号
本院于2022年5月27日对本院(2019)粤02刑更3680号刑事裁定对罪犯吴泽伟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一案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上述吴泽伟减刑一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如对罪犯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到本院资料收转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12028)。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2022年广东省乐昌监狱罪犯吴泽伟减刑案件立案公示表.xls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