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相关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次数:138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韶关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近期我院相关诉讼服务工作指引如下:

一、恢复诉讼活动、诉讼服务

即日起,恢复各类诉讼活动及诉讼服务当事人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院参与庭审、办理立案、阅卷、申诉信访等事项。

二、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一)来院办理业务前,请提前关注韶关市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二)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外地来(返)韶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请配合大门安保检查、体温检测和人员登记,主动扫“场所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办理完毕相关业务离院后,请配合我院工作人员开展疫情信息跟踪工作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和健康安全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理解和支持!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