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北江监狱罪犯陈谷云(真名:陈雪春)减刑案立案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次数:65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假释、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2)粤02刑更监8号
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对本院(2019)粤02刑更2800号刑事裁定、(2021)粤02刑更119号刑事裁定及(2022)粤02刑更2609号刑事裁定对罪犯陈谷云(真名:陈雪春)分别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及有期徒刑五个月三案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案号为(2022)粤02刑更监8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上述案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如对罪犯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到本院资料收转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12028)。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2022年广东省北江监狱罪犯陈谷云(真名:陈雪春)减刑案 立案公示表.xls.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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