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乐昌监狱第四批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632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本院于2022年11月24日受理了广东省乐昌监狱报请的对吴志洪等服刑人员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吴志洪等服刑人员的报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如对罪犯报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到本院资料收转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12028)。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2022年广东省乐昌监狱第四批减刑案件立案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