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江湖”文章 让生态底色更鲜亮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20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韶关,地处粤湘赣三省交界,被誉为“全球北回归线同纬度上保存最完整的一块绿洲”,森林覆盖率74.43%,蕴藏丰富生态资源,是广东的重要生态屏障。


近年来,韶关法院在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实行“一三五+”工作法,扎实推进重点流域“一体化”保护,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457件,审结432件,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大幅提升。

“一体化”保护机制 筑牢全流域防线

建立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主动对接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结合北江、东江流域治理特点,携手清远中院签订北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意见,联合河源、广州、深圳等6地市法院建立东江流域“一体化”保护机制,共同抓好粤港澳大湾区上游流域的“大保护”“大治理”工作。其中,北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入选韶关市委改革创新亮点。


完善协同配套措施。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搭建集“立案服务、业务交流、委托执行”于一体的协作平台,深化流域的跨区域重大敏感环境资源案件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已在新丰法院设立“新丰江跨域立案”服务专窗,把“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全力推进重点流域案件化解。指导武江区法院与清远市清新区法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协同处理涉北江流域行政执法、广东大峡谷林权登记和权属确认等方面的行政争议问题。2023年,妥善化解“两市三地”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8件,有力促进全流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创新“三项机制” 提升审判效能

探索归口审理机制。完善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在仁化法院周田法庭、乳源法院桂头法庭组建2个“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丹霞山、南岭乳阳林场和天井山林场设立“生态巡回法庭”,构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程度不高、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深化生态修复司法机制。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修复司法机制意见,在盗伐滥伐、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等4类环境资源案件中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固坝填石”等多种生态修复模式,督促被告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2023年,判处“山场修复”、赔偿矿产资源损失等费用累计2100余万元,取得了惩治犯罪、修复生态的良好效果。

建立快审快办机制。制定《韶关法院刑事速裁操作规程(试行)》,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原则上在10日内审结。2023年,全市法院运用速裁程序办结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田等案件13件,平均审理时长为7天,比普通一审案件审理时长缩短了63.7天。

依托“五长联治” 强化司法辐射

出台联动治理意见。加强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协调联动,与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单位协同建立“河长+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河林治理五长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共同推进绿美韶关“提质、护绿、增效”三篇文章。

开展河湖专项执法行动。深入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河湖专项执法工作部署,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接专项行动,并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部门的互动沟通,准确把握刑事打击与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关系。


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放大“五长”协同共治叠加效应,出台《韶关法院关于全力服务韶关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坚持把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开展司法护航“大丹霞”旅游业等专项行动,建立特色产业专项司法保障工作机制13项,服务韶关高质量发展工作做法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

坚持“多点发力” 延伸司法职能

注重以案释法。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现场普法”相结合,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企业和公众代表到庭旁听、见证执行,利用典型意义的案件审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以环境资源审判为题材拍摄的《守护》获2023年度全省法院微电影微视频三等奖。

用足用活司法建议。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中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行业提出司法建议,防范和堵塞生态环境治理的漏洞,促进管理能力现代化和执法水平提升。2023年,发出生态保护司法建议4份,回复采纳率100%,有效发挥了环境资源审判的督促和预警作用。

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工作,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环境资源典型司法案例14个,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开展送法“六进”活动16场次,制播《以案说法》电视节目6期,《人民法院报》连续2年对韶关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保护。韶关法院将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用司法手段进一步筑牢广东北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让韶州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