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4)粤02执15号、34号,执前调23号案选定网拍辅助机构的摇珠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5-24 浏览次数:196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年第30期)
本院在册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案件当事人:
本院拟定于2024年5月29日上午10:00,在本院执行指挥中心以视频摇珠方式,为(2024)粤02执15号、34号,执前调23号选定网拍辅助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
标的 |
候选机构 |
(2024)粤02执15号 |
被执行人持有的广州南沙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60%股权、新化经开区华浩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 |
1.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3. 湖南鸿昱达拍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4. 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 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 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 |
(2024)粤02执34号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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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2执前调23号 |
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大道6号保利中韵花园13幢1302房、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南11号保利时光印象花园B8幢803房 |
联系部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贵凤;
联系电话:0751-8468320。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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