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10557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8月18日,韶关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叶向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市法院要迅速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要全面准确把握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并以此指导和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切实抓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就如何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叶向荣院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市两级法院要把深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广大干警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把推动党建工作、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评判标准严加落实。

二是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三是增强使命担当,深化司法改革。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着力巩固完善,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坚持“全员一线”,让院庭长成为办案的主力。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推进职业保障相关制度落实。加快推进案例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统一规范裁判标准,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妥善审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地方社会稳定的案件。进一步完善破产、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机制,依法促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公正高效审理环境污染案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院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案件活动,确保案件的受理与结案步入良性循环状态。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要全面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员干警的模范作用。加强督促考核、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的责任,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两级法院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扎紧审判权运行的制度铁笼,“持续从严、越来越严”成为常态,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把专业化建设抓在手里,着力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切实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